5毛钱产生的纠纷,被卷入网络洪流,会有多大的后果?
在长沙开包子铺的颜女士一家没有想到,这场误会把他们推到了风口浪尖,让他们遭到了“网暴”。“我们一家人的精神都处在崩溃边缘了。”
12月3日,刘先生发视频称,儿子在颜女士开的“毛市佬”包子铺买两个包子时,被多收了5毛钱。他随后带着儿子去理论,店家解释是未及时撤下的老标价牌引发误会。男子将视频发上网后,引来数百条评论,其中不少攻击性评论让店家“压力很大”。而男子坚持认为包子铺没有做到“童叟无欺”。
真相到底是什么?12月6日,记者来到了这家包子铺。
图为颜女士开的“毛市佬”包子铺,因5毛钱纠纷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孩子买包子时被多收5毛钱?父亲找到店家理论并将视频发上网
12月3日,有数万粉丝的短视频用户“长沙大刘”发布视频,情绪激动地询问包子店店主:“你这个包子是多少钱一个?”得到鱼香肉丝包的价格为2元一个时,男子称“我说你小孩子如果要多收5毛钱,那你这个店子就搞不下去了。”随后,他将包子摔在桌上。
“长沙大刘”发布视频,称儿子买包子被多收了5毛钱
原来,早些时候,刘先生的儿子买完包子回家说“被坑了”。刘先生随后下去问清楚情况,得知店家多收了5毛钱。刘先生说,店主给的回应是“按左手边的价格卖的”。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没有看到店主所说的“鱼香肉丝包2元”的价格卡片。“我在店门口站着,都没有看见,只是一抬头看到上面的价格是1块5毛钱,我脾气就上来了。”
店家回应:一直有写清价格,没来得及撤掉之前的价格表,希望下架视频
12月6日,店主颜女士回应称,当天一名一十二岁的男孩过来买包子,“对方问‘为什么要3块5’,我说价格是按照我们这边卖的,跟他解释了。”颜女士说,当时男孩还没有付款,“我们也对男孩说,不要这个包子也可以,后面他买回去了,再过来的时候,就拿着手机拍起了视频。”
“对方拿着手机过来,我妈妈人就吓傻了。”颜女士说,在这里做了这么久生意,从来没有碰到这种情况。“我们现在精神都处在崩溃的边缘,每天看到那么多恶评,我妈妈都快疯了。”
颜女士表示事情是误会,当时还没来得及把上方的价格牌撤下来,图为店里的价格卡片
颜女士说,事发前几天,一家人把隔壁店铺转了过来,还没来得及把上方的价格牌撤下来。鱼香肉丝包是新出的品种,所以只是在收款码旁边放了一张卡片。记者注意到,收款码旁的卡片上写着“鱼香肉丝2元/个”,旁边店铺的价格牌已被撤下。“我们不认可对方的说法,希望他把原视频撤下去。”
周边店铺的店主都表示,颜女士一家人在这里经营了四年多,口碑一直很好。“那个人就是在炒流量,炒完流量,昨天(12月5日)就开始在短视频平台上卖东西赚钱了,其实这原本就只是个误会。”周边一家商户的店主说。目前,刘先生还没有下架此前发布的视频。“在其他地方我管不了,只要在这里做生意,如果还发现再有一次(这种情况),他这个店子绝对要关门,我可以讲这句话。”
争论:网友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12月4日,刘先生再次发布视频,把事情经过复述了一遍。他称:“明明你左手边没有相应的价格,你反复确认是一家,那就只能按右边的价格,标多少卖多少。”“我是孩子的父亲,我的小孩子被别人欺负了,哪怕是一分钱,我都要去维护。”
刘先生称,自己也是一个卖飞饼的摊贩,也是做小生意的,他深知现在生意难做,再难他情愿亏,不会坑别人。“我和这个店主不是同行,也不是竞争对手,请各位不要带节奏,适可而止,得饶人处且饶人。”
网友评论截图
一些网友对此表示赞同:“你的话没毛病,明码标价,如果涨了价格也应该及时更改,孩子心里觉得价格不对,自己被坑了,难道只能忍气吞声吗,这位父亲给孩子上的一课很好。”
还有网友提出了反对的声音:“我觉得这就是场误会,小孩子在觉得价格不对劲的时候就应该说出来,但是他没有说出来,我觉得家长可以说一下。如果当场就说为什么多收钱,那个老板也会解释的。老板错在没有及时换招牌。卖的时候应该解释一下。你不应该在没有了解真实信息的情况下,直接把视频发出来误导大家,然后网暴他人。”
律师:消费者维权要合理合法,未经同意将对方面部拍下来或涉嫌侵犯肖像权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商户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消费者看到的价格是1.5元,就可以按1.5元进行支付。消费者有理由认为商户多收了他的钱,除非商户把之前的明码标价撤下来,并告知消费者商品涨价。
消费者在遇到消费问题需要维权时,可以把所拍摄的视频向执法部门举报,或者把所拍摄的视频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是无可厚非的。
刘研认为,在该事件中,当事人在视频中清晰地拍到了老板娘的脸部,且显示了该店的位置,从法律上来说,他在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就把别人的面部拍下来,且没有进行打马赛克或变声处理就把视频发在网上,可能会涉嫌侵犯对方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发布了带有煽动、辱骂性质的评论,可能会涉嫌侵犯别人名誉权;如果在视频中对商号进行侮辱诽谤,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还可能涉嫌侵害到商号的商誉。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如果在执法部门没有到场执法的情况下擅自录音录像,再把相关视频发到网上,可能会涉及到侵权;如果执法部门到场后进行拍摄,消费者就能主张拍摄的是监督执法过程,此时将监督执法视频完整发布上网时具有一定合法空间,但也要注意保护他人隐私,不能暴露他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面部信息。
刘研表示,目前自媒体拥有很多流量视频,如果使得其中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这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网络平台申诉,要求平台下架相应视频,不过这两种方式都要求其充分举出相应证据。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