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了
最新一期的安居房消息
不少的宝就说啦!
周日也有可售型人才房的消息!
两种都是可以申请购买的!
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呢?
有点傻傻分不清了!
莫着急,小编带你来仔细看看!
现在已经不能申请安居房轮候啦!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
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可以申请认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排序按照原安居型商品房轮候排序确定
是否需要轮候的区别
安居房需要轮候;
可售型人才房不需要轮候,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领军人才优先选房,无须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选房顺序按照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编号的顺序确定。
申请时间有区别
安居房申请时间
目前已经不能申请了,有相关认购房源出来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
原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可以申请认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排序按照原安居型商品房轮候排序确定
可售型人才房申请时间
无需轮候,不同房源申请时间不一样,认购房源时间要等房源通知出来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具体时间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的通告为准。
申请条件不同
安居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
(三)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五)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可售型人才房申请条件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虽然目前已经不能申请安居房了!
但是还有共有产权房等着我们!
如果你满足人才房的申请条件也可以申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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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住建局
▌编辑: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