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房产抵押注销登记”事项整合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
◆ 将购买(非贷款)自住住房提取、离休退休提取、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业务优化整合为“公积金提取一件事”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提取集成化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并已上线运行。市民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辽事通”APP实现办理。
“一件事一次办”
在哪办?如何办?
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办理入口
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在“首页”点击“办事服务”—“一件事办理”;
进入“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后,在“服务个人”项下按需选择对应服务事项申请办理。
大连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dl.gov.cn)
“辽事通”APP“一件事”办理入口
登录“辽事通”APP,在“办事”界面点击“一件事一次办”;
进入“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后,在“置业”项下按需选择对应服务事项申请办理。
注意事项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与原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事项的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非本市户籍;
(2)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3)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
(4)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公积金。
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结清”事项的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贷款已按期偿还3个月;
(2)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和抵押人为同一人,且借款人和抵押人均为1人;
(3)公积金贷款不存在理赔、代偿、诉讼等非正常还款的情况;
(4)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已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包括市内四区、金普新区(不含保税区和普湾新区);
(5)抵押注销业务以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后台审核结果为准。如未通过后台审核,本次业务申请将无法办理抵押注销业务,还款操作不予撤销。
信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