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振涛
百亿级私募巨头幻方量化近期成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近日有不少媒体报道,有投资者在社交媒体控诉量化巨头幻方量化,称自己花了100万元买了幻方量化的私募产品,赎回时只剩下80万左右,并且还被计提了3万元左右的业绩报酬。
根据投资者晒出的图片,该名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为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3号私募基金,2023年11月29日,该名投资者申请赎回,确认基金份额为107.42万份,确认金额80.28万元,基金的单位净值为0.7755元/份,每份净值亏0.2245元左右,该名投资者亏损了20万元左右,该基金还提取了3.02万元的业绩报酬。
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幻方量化全称“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成立于2016年,私募排排网收录的该公司的基金数量达507只,管理规模在100亿以上。
数据显示,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系列产品共计有3只,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1号成立于2020年12月8日,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2号成立于2021年1月15日,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3号成立于2021年3月16日。1号和2号基金的基金经理为陆政哲,3号基金经理未披露。
从基金的业绩上来看,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1号和2号成立以来,基金是盈利的,唯独3号基金亏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1日,1号基金成立以来净值涨幅10.59%,2号基金成立以来净值涨幅2.56%,3号基金成立以来净值下跌22.45%。
在自己投资的产品亏了20万的情况下,基金还收取3万左右的业绩报酬,收取的报酬让投资者感到不满。
我们观察发现,市场上私募基金投资者亏损后,还收取投资者业绩报酬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与基金类型和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费用提取约定有关。
近年来,指数增强策略的量化私募产品发行比较多,比如中证500指增、沪深300指增、中证1000指增等,发行规模比较大,受到市场关注。
这种指数增强策略的量化私募产品提取业绩报酬的方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绝对收益计提,一种是按照超额收益计提。采用后者超额收益计提方式计提业绩报酬的基金,往往会出现亏损也计提报酬的情况。
绝对收益计提是依照基金净值作为参照,对于高于基金净值的部分提取业绩报酬;超额收益计提是与基准做比对,跑赢基准的部分要计提业绩报酬。
比如,某只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将基金净值从年初的1元做到了1.5元,基金上涨了50%。那么按照绝对收益计提,绝对收益就是50%,就对这50%的部分按照比例计提业绩报酬。
而按照超额收益方式,当年沪深300指数上涨了20%,超额部分收益就是50%-20%=30%,将对超出的30%收益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计提业绩报酬。
从投资者晒出的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3号收取业绩报酬的情况来看,该基金很可能采用的是超额收益计提业绩报酬方式。
数据显示,从基金成立以来截至2023年12月1日,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3号净值亏损22.45%。而同期沪深300指数的跌幅为30.80%。该基金跑赢了沪深300指数8.35个百分点,因此要对高出的8.35%部分按照比例计提业绩报酬。
这也就是为啥幻方量化在投资者亏损了20万左右的情况下,还计提3万左右业绩报酬的原因。
由此来看,如果幻方300指数增强欣享3号合同里是这么约定的,那相关的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就是合规的,因为管理人的确做出了超越指数的收益。不过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亏损了20%多,还计提2较多的业绩报酬,情感上可能难以接受。
2023年9月,中国基金业协会曾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及配套材料清单。《备案指引1号》指出,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期间不计提业绩报酬,以投资者赎回份额或者基金清算时的净值为基准计提业绩报酬,对基金业绩超出计提基准的部分计提业绩报酬的,应当以投资者取得正收益为前提。
实际上,上述投资者认购的基金情况也告诉大众投资者,在认购基金前要充分阅读基金的合同说明,了解基金的具体收费方式,想清楚是否能够接受合同中的相关费用约定。
对于百亿巨头幻方量化在投资者亏损还收取业绩报酬的情况,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