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公告,截至2023年12月7日,持股8.36%的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振发能源”)由于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行使处置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新闻资讯2023-12-09 00:08:13橙橘网
珈伟新能公告,截至2023年12月7日,持股8.36%的大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振发能源”)由于未能履行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义务,质权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行使处置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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