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语文老师,在讲《牛郎织女》这篇课文的时候,我采用启发式教学,课前先让学生熟读预习课文,然后课堂上学生提出问题,老师回答问题。
我觉得这样的课堂设计很好,既激发了学生阅读的积极性,又让孩子学会思考,遇到不懂的地方,老师来个“传道授业解惑”。
哪知道,一上课,学生们纷纷举手,连珠炮似的提出了一连串的质疑,一时间让我懵圈了。
“老师,牛郎是个小偷吧?他偷人家的衣服,这是不是违法?”
“老师,牛郎好色,是个流氓,他偷窥仙女洗澡。这是要吃官司的。”
“老师,我觉得牛郎他要文化没文化,要钱没钱,要颜值也没颜值,织女为什么会看上他,是不是傻了?是被骗了吧?”
“老师,我妈妈说这篇课文像一个小黄文,她要写信建议教育部从语文课本里删掉,她还建议老师不要讲了,越讲越丑!”
一时间,同学们议论纷纷,提出来了很多问题,着实让我没有想到,如今的孩子太厉害了。
学生提出了问题,该我这个老师解答了,这个课该怎么上呢?
我只有硬着头皮上课,尽我所能,来回答学生的这些问题。
我说,这篇课文是教育部统编语文教材,牛郎是个苦孩子,父母双亡,被哥嫂欺负,没分得家产,只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直到有一天,老牛突然开口说话:“明天黄昏时候会有些仙女在湖里洗澡……你要捡起那件粉红色的纱衣,跑到树林里等着,跟你要衣裳的那个仙女就是你的妻子。”
次日,牛郎欣然前往。
后来牛郎真的拿走了织女的衣服,织女没有办法飞上天宫,她看到牛郎善良实在,从此两个人就结为夫妻,过上了幸福生活。
有同学质疑,牛郎偷衣服违法,应该肯定的是,这种批判性思维很好,应该有独立思考。
如果牛郎生活在今天,牛郎的行为不仅仅涉嫌盗窃,还涉嫌非法拘禁。
因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牛郎的做法,就是“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跟“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性质一样,都是犯罪行为。
有同学质疑,牛郎偷看人洗澡,偷窥人隐私也是违法,应该这样看,如果是今天,这种行为妥妥地侵犯他人隐私权,就是个流氓。
还有同学说,牛郎没文化,没颜值,织女是受骗了。还有家长说《牛郎织女》这篇课文是小黄文,建议下架。
要我说,这些质疑都很好,古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书就是要有自己的思考,敢于质疑,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学得真知。
下面,老师说说我自己的看法,跟同学们切磋。
第一,《牛郎织女》是流传了几千年的民间故事,代代相传,口口相传,经久不衰,表达的就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第二,既然是民间故事,那就要把它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去评判,不能用现代人的眼光和法律来解释。
比如我们看科教片时,看到一个史前人类拿着一块石头在那割肉,你不会嘲笑他四肢强壮,头脑简单吧?相反,你会在内心里佩服,智人真厉害,懂得制造工具。
因为历史阶段不同,价值观也不同,我们不能用今人的眼光看古人。
第三,牛郎织女是神话故事,是古人智慧的产物。首先牛开口说话了,这是反常规的,所以整个故事就不能用常规去理解。
其次,牛郎把织女衣服拿走了,故事中并没有偷窥洗澡的情节出现,所以今人不能意淫。
牛郎把织女衣服拿走是为了让织女来找自己,而不是想把织女衣服据为己有,所以这跟偷的概念并不同。
第四,有家长建议下架这篇课文,追究编辑、出版社、教育部、学校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就有点极端化倾向,我们学习《牛郎织女》的故事,是学习牛郎织女的善良勤劳,敢于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以及古人非凡的想象力。我们学习美的东西,去除糟粕的东西。
我们要站在古人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再站在今人的角度来分析这个故事,分析牛郎这个人物的特点,从中得到更多启发。而不是挑古人的刺儿,再好的故事,也有瑕疵,要懂得“瑕不掩瑜”这个成语的意思。
下课了,同学们都觉得这堂课上得好,同学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老师加以点拨总结,同学们学到了很多知识。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谢谢友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