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浦东唐镇唐陆公路3271弄及周边部分居民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他们住在这里有30年了,居民中部分是有房产证的,还有一部分至今没拿到产证。不过这么多年来,大家也都住着,相安无事。
大约20年前,此地曾经传出过征收计划,但之后并没有付诸实施。好在有消息就有希望,大家也就耐心等待。直到最近,历经20年的等待仍然看不到征收,加上居住环境日益老化,有业主就忍不住准备交易房屋,搬离此地。
但前往交易中心一问才发现,手中的产证无法完成过户。原因更是令人大吃一惊:文件显示,他们所住的地方2009年就已经完成了土地征收,现在这块地方应该是一片绿地。
人在家中坐,土地已“征收”?
记者了解到,涉事房屋主要是唐陆公路3271弄1、2号,3239弄1号和3223弄1号这四个门洞。这里的居民和业主有的是90年代初购买了此地房屋;还有的则是单位分房。
20年前,此地曾传出征收计划,但是直到今日迟迟没有实施,于是有部分业主决定卖掉房屋。
涉事业主称,因为小孩要上学的,四代人一起住不下了,问了张杨路房地产交易中心,被告知房子不能交易了,“他说你们房子在2009年时候早就被征收掉了,我说什么叫征收掉了,他说动迁了,你房子现在没有了,都是一片土地了,你还拿什么来交易,我们一下子就懵了。”
唐镇镇政府对此表示,这是因为此地的土地已经完成征收,但土地之上的房子并没有启动拆迁。
相比已有产证的业主,没有产证的居民更加艰难。他们购入房屋后孩子户口落不进,房屋也无法交易;去交易中心询问,被告知产证做不出。就这样,这些居民被困在了原地。
“我们后面一幢房子去交易,说这一片都是绿化了,(而且)就是做出产证也交易不了,你说叫我们怎么办?”涉事业主说。
就此问题,居民和业主反复向镇政府反映,但对方回复都是“要开会研究”。
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后续处理更为复杂
看到这儿,大家是不是也看不懂了?还有这么奇葩的事?其中的关键还得从头说起……
首先,这里的土地都曾经是农村的村民集体所有土地,不像市区里的商品房,是国家“出让”给开发商使用的“国有土地”。几十年前,涉事地块其中一部分土地由当地某单位买下建造了单位职工住房,改变土地性质之后,作为“售后公房”卖给职工,职工拿到产权证5年之后,就可以和其他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
而另一部分没有产证的居民,情况就有些复杂了。按照这些居民的说法,上世纪90年代初的唐镇还不是镇,是“乡”,他们是从乡政府所属企业买下的房屋,而这家公司就是现在负责此地规划开发的浦东唐城公司的前身。当时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买下的就是商品房,房产证后续补办,但是之后的很多年他们一直催问,对方一直说还没办下来。
如果居民的叙述准确属实,这也就是说,这部分居民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理论上依然是村民集体土地,没有发生土地性质的改变。如果现在发生征收,征收土地的对象首先还是村民集体;不像已经拿到产证的,一家一户具体的业主才是征收对象。
但不论何种情况都不应该出现,“房子还在、已被征收”的局面。
十几年前土地已经征收,房屋却为何依旧在原地?
在我们的认知里,房屋和土地是同步征收的。而且征收之前,还有一个居民同意的“签约率”,这签约率若不达标,征收就无法进行,怎么会居民毫不知情,土地就已经被征收完成了呢?
唐城公司解释说:这是因为在早期的土地征收中,政府可以先发“供地批文”,随后再进行实质性的房屋动迁,这才造成了有些土地已被征收,但房屋依旧存在的情况。而相关规定又明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进行转让、迁户,因此给现有住户造成了极大的难题。
之后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则要求,区人民政府需要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房屋补偿方案等相关前期工作后,方可申请征收土地,这才解决了类似问题。
那么涉事房屋所在地块应该是绿地,这个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
记者了解到,上海浦东唐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曾经在2018年做过此地的概念方案,预计打造为步行商业街区,但之后并未实施。
而记者查询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也发现,居民们反映问题的涉事地块处在曹家沟西侧,规划上的确应该是绿地,但是目前的开发进度仍然集中在曹家沟东侧。
按照唐城公司负责人的说法,土地提前征收符合当年的政策。而后续实际动迁要看“滚动开发”的进度。
这一“滚”就滚了14年,从2009年到现在还没结束。目前居民们都迫切地想知道后续这块土地如何处理,是继续完成拆迁还是允许居民自行交易房屋?
对此,上海浦东唐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罗晓敏表示,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待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地以后 ,再继续有序推进曹家沟西侧地块开发建设,当然根据区里统一部署,老百姓诉求该区域动迁安置问题,镇政府已经明确,将该区域作为两旧一村拔点改造的的点位,计划在2028年年底前启动实质性的动迁。
记者再次联系了属地,属地给出了一份书面答复,强调2028年这个时间节点是按照浦东新区“两旧一村”改造工作进度制定的,并非“空心汤团”。
目前,镇政府正在抓紧办理房屋征收前期手续,将坚持“尽我所能、不遗余力、能快则快”的原则,加快推进该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同时,针对该区域房屋现状,属地也将推动实施修缮、美化,努力提升居民居住生活品质。
此外,针对尚未拿到房产证的这部分居民,有关部门将会完成从村集体征地的程序,给到村集体补偿,改变土地性质,然后再继续推进正常的动拆迁流程。
不过在此其中,给到村集体的补偿费用从何而来?即便从村集体手上完成征收、土体变性为“国有土地”,那么“使用权”要转移到居民手上,让居民变成业主,还涉及到一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笔钱是不是已经包含在了无证居民当初买房的费用里呢?这些问题涉及久远,确实不容易理清楚,需要查访当年事实,需要时间、需要耐心、需要协调。
眼下,距离实质性动迁最多还有五年,希望这五年并非无所事事的等待,而是厘清事实、化解矛盾,不要事到临头,再次出现矛盾难解的困难局面。
(原标题为:《上海此地居民懵了!眼巴巴等拆迁20年,没想到:十几年前就“被征收”……》)
(来源:“新闻坊”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