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服务”版块发布《补偿安置公告(2023.18)》载明,南陈屯镇十二户村、小狄庄村征地0.9777公顷(约14.67亩),征收目的均为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根据征收土地四至范围,新建道路北至九河西路,南至大运河新村北,对接城市南部居住群。
据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217.5万元/公顷(14.5万元/亩),十二户村计146.1165万元,小狄庄村为66.5332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方式及标准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沧政办规【2023】1号)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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