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南县住建局
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城镇有机更新,全方位提升县域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品质。我局根据《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美丽城镇建设总体要求起草了《苍南县城镇有机更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其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
电子邮箱:807492907@qq.com
联系电话:0577-59896013
通信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前幢411办公室(县房屋征收指导中心)
附件:《苍南县城镇有机更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
苍南县城镇有机更新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步消除我县城镇部分区块房屋建筑破旧、市政公用设施短缺、人居环境不佳等问题,着力打造功能齐备、设施完善、品质良好、城乡风貌协调的宜居城镇,根据《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美丽城镇建设总体要求,通过市政设施提升、公服设施完善、危旧房屋拆改、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防洪善治、社区功能拓展六大行动,片状谋划、项目化推进,带动城镇有机更新,全方位提升县域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品质,特制定我县城镇有机更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发挥城镇有机更新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城镇发展空间、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传承历史文脉等方面重要作用,持续提升“浙江美丽南大门”的品质及特色,着力塑造“山、城、海”靓丽风貌,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品质。
(二)工作目标。以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力争“一年新提升,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至2028年底,实现城镇有机更新全覆盖,基本完成市政设施提升一批、公服设施完善一批、危旧房屋拆改一批、老旧小区改造一批、城市防洪善治一批、社区功能拓展一批等重点任务,确保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文化风貌有效传承,建成“浙江美丽南大门”。
(三)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引领,试点先行。坚持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与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项目化推进,探索城镇更新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
二是统筹兼顾,片区推动。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各镇实际改造需求与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优化整合现有资源,合理确定城镇有机更新范围,推动片区整体更新,加强片区综合开发,有序推进城镇有机更新。
三是以人为本,彰显特色。把城镇有机更新系列工程作为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实事工程,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盘活低效闲置用地,维护城镇传统风貌特色,传承人文记忆,彰显地域特色、形态特色、生态特色。
四是政府引导,共建共享。坚持党建引领、政府引导,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多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平等协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市政设施提升行动。统筹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切实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升、燃气工程建设,通过市政设施、地下管线、绿化景观等改造,提升城区道路品质,优化城镇形象。到2028年,新建燃气管网30公里;所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双达标,新建改造设施30个以上,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以上,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10公里,创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10个;重点完成15条主要城镇道路提升改造计划,总长度约10公里。深入推进街巷空间打造,保持传统街巷空间尺度,保留原住居民生活轨迹,保护修复利用传统历史建筑,体现地方历史传统风韵,利用传统建筑、院落转角空间,打造特色节点与公共空间,增加街区趣味性,增强老街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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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服设施完善行动。全面开展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体检,摸清城镇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底数,建立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数据库,开展横向对比分析、配套设施分析,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开展公共服务能力评估,确定“查漏补缺”设施清单,制定年度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计划,形成“一老一小”为重点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方案,推动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补齐、补强,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将智慧城市理念贯穿至城镇更新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适度超前布局“数智”新基建,加快建好“城镇大脑”和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等系统,创造全新的城镇体验。
(三)危旧房屋拆改行动。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旧房拆建工作。坚持区别对待、危旧房拆建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结合原则。对房屋现状较差、严重缺少配套设施的,进行全面拆建更新;对有浓厚的历史文化积淀的街区、院落和背街小巷等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为重点,统一规划实施特色风貌改造,特别要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延续传统文脉。统筹考虑,合理调配,兼顾中长期发展,实行“一个片区一个地块一个方案”推进危旧房拆建类城镇更新。到2028年,完成核心区及近期重点建设区域的6个危旧房屋拆改项目。
(四)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将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一体谋划、统筹推进,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基本单元,到2028年,全县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5个,建设未来社区10个。规划建设和寻找城镇空隙地并举,积极拓展城镇停车空间,鼓励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场,鼓励夜间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优化停车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充电桩建设,推进立体停车、智慧停车。结合城镇地块更新,有序改造公共停车场地,积极推进地下停车场配建。进一步深化街巷梳理,根据建筑拆改评价和街巷可达性分析,挖掘可拆改场地空间,改造非机动车集中停车区和充电设施。
(五)城镇防洪善治行动。聚焦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城镇内涝治理提升,完善城镇防洪排涝设施配套,老城区谋划实施污水零直排并提高排涝泵站处理能力,加大河道强排设施建设力度,到2028年,新增雨水管网10公里,基本消除严重城镇内涝灾害现象。
(六)社区功能拓展行动。创新社区服务模式,全力构建5—10分钟社区生活圈,积极打造集文体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精品服务社区”。到2028年,有序推进10个城镇社区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改造和服务功能提升,结合社区各片区的现状特征和发展定位,统筹考虑城镇有机更新规划,节约集约土地资源,错位补充社区功能,进一步增加社区办公空间及公共活动场地面积,增设5分钟生活圈相应服务设施,实现社区高质量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苍南县城镇有机更新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城镇有机更新日常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确保城镇有机更新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例会、通报、督查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定期督查工作进度。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实行年度考核,将城镇有机更新完成情况纳入县年度绩效考核。
(三)注重城镇设计。按照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优化城镇有机更新项目详细规划。公开征集更新项目优秀设计方案,提升空间布局与结构功能设计水平。重视城乡风貌管控,挖掘文化价值及提升主题特色。
(四)加大舆论引导。把群众满意作为城镇有机更新专项行动评价的首要标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我县城镇有机更新工作进展、成效和创新做法,争取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我县城镇有机更新行动中来,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共治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五)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利用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加强成本控制,设定合理的拆建比标准、搬迁补偿标准、建筑容积率,善于算大账,算长远账,做细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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