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乌鲁木齐市网友孔先生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留言,表示自己此前办理了三十年年限的公积金贷款,询问现在能否缩短。
网友孔先生留言截图。
对此,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市民的反映,想通过增加贷款月还款额,申请缩短贷款年限。已向市民建议: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大额还款,降低贷款余额;也可提前结清贷款,但是已经放款的贷款,贷款年限无法调整。
12月5日,记者联系到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以孔先生的咨询为例,公积金贷款合同是由其本人、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担保公司四方共同签订的,贷款人单方面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无法缩短贷款年限。
该工作人员说:“按照乌鲁木齐公积金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无法缩短,但可以不限制次数使用现金进行大额偿还本金部分,对于已经偿还的本金部分,将不再计算利息。”
随后,记者向孔先生告知了上述细节,他表示现在已较全面地理解了政策,也感谢问政平台的细致帮问,打算维持目前的还款方式,等后续有变化再作考虑。
来源 / 石榴云/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