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到了人人唱衰的地步了,传统的营销已经失效,零首付、零月供降低门槛的政策层出不穷,对于之前没有购房能力的韭菜也要一网打尽了。
今天聊的这个“三不”政策是市中区城南一个项目最新的营销策略,我感觉极好。开发商给你垫付首付、给你垫付月供到交房时你在还给开发商,降低烂尾延期风险。
但是还是签正常的购房合同,也可以说是以你的名义贷款给开发商用,也算一种融资渠道这个风险转嫁给银行了。
如果几年后一直交不上房的话这个贷款开发商是否一直还下去?毕竟是银行和业主之间签的贷款合同不是没有这个风险。
这种销售模式确实能解决一部分项目的资金要求,这或许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现各大银行已经收紧或者不做开发贷,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如何融资是关系生死的关键了。
如何破局?你有什么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