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持续强冷空气影响,常州全市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为应对持续极端天气可能带来的市场价格波动,最大限度减小降雪及冰冻带来的不利影响,常州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维护低温雨雪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全力保障市民“米袋子”和“菜篮子”价格平稳。
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加强政策宣传告诫
线上线下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发放《关于雨雪冰冻天气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函》。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加强价格自律,提醒告诫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并重点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波动和相关价格投诉情况,对可能遇到的突发价格异常波动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处置,提升执法效能,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巡查检查
全市加大对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以蔬菜、粮油、肉类、水果等重要民生商品为监管重点,持续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查看明码标价情况,要求商户做到标价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严厉打击借低温雨雪天气哄抬物价、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囤积居奇、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各级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45人次,巡查检查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经营店等商户23家次,暂未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和人为哄抬价格的情况。
目前,全市各大商超货源充足,供应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各类农副产品种类齐全,价格基本平稳。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聚焦消费重点,持续开展极端天气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巡查检查,及时回应舆情关注和群众关切,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市民“米袋子”充实,“菜篮子”丰富。
关于雨雪冰冻天气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函
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雨雪冰冻天气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稳定,全力应对低温寒潮,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经营者要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拓展】
常州雨雪天气停课通知(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