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尤力庭)近日,为统筹做好无锡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相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相关政策解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使用规则、强化房源组织、优化结算模式、落实优惠政策、加强组织保障。
据悉,《意见》对比原房票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完善使用规则、强化房源组织、统筹资金结算、落实政策优惠等方面。
《意见》中明确,房票可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允许使用房票购买新建非住宅类商品房。购房补贴资金由购房所在区承担,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所在区公布的补贴比例。房票持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均可作为房票使用人。
同时,无锡住建部门将搭建全市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各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确定的管理部门负责构建辖区内的房源信息库,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入库及相关管理工作。
房款资金结算方面,房票使用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通过网签备案后向征收实施单位申请使用房票。征收实施单位收到申请后的30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房屋首付款,购房补贴按照购房所在地公布的购房补贴标准实行,涉及跨区购房的,征收实施单位先行垫付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各区按年度(季)统筹结算。
同时记者了解到,房票新政实施后,房票发放后被征收人子女可保留所在学区(服务区)的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契税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减免。
此外,江阴、宜兴可参照《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