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一员工买卖股票近600万,结果亏损14万,还被罚

新闻资讯2023-12-21 11:39:26橙橘网

光大证券一员工买卖股票近600万,结果亏损14万,还被罚

证券从业者投入大笔资金违规炒股且炒亏了,又添一例!

近日,重庆证监局披露,光大证券一员工控制他人账户,从事股票交易,一年多时间股票买卖累计成交金额近600万元,亏损超14万元,因违反了相关规定,被罚款6万元。

经查明,曹阳,男,1975年出生,2016年入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李家沱证券营业部,涉案期间系《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

曹阳实际控制“付某玉”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6月16日期间,王某伟根据曹阳的指令,通过手机和电脑操作“付某玉”证券账户买卖股票。

2022年12月12日,曹阳让黄某帮忙操作“付某玉”证券账户卖出股票。2022年12月30日,曹阳让张某志帮忙操作“付某玉”证券账户买入股票。付某玉的工商银行存管账户资金来源和去向与曹阳高度关联。上述股票买卖累计成交金额598.53万元,亏损14.33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从业人员执业证明、涉案证券账户开户资料、委托成交流水、资金流水、银行账户流水、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重庆证监局认为,曹阳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曹阳处以6万元罚款。

违规炒股一直是券商从业人员不可逾越的红线,但实际操作中,“顶风作案”可谓屡见不鲜。如何更好的监管?

2022年2月18日,证监会在对《关于完善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交易监管制度的提案》的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深入研究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机制,在逐步夯实“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的基础上研究推进有关工作。

同时,证监会强调,将进一步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等,不断深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王玉凤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