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不动产查询拟出新规
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报道 近日,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其中增加了居住权地役权登记信息查询内容。
《办法》明确居住权地役权登记信息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住权和地役权登记相关要求,《办法》在第二十三条增加居住权地役权登记信息查询内容,即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是否存在居住权登记、地役权登记情形”。
同时,增加非住宅登记查询内容条款。《办法》调整第二十三条的查询范围,即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非住宅类且权利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不动产权利人名称”。
保障合法权益方面也有调整,进一步保护权利人信息,保障妇女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调整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检索条件,即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不能通过登记字号查询,进一步保护权利人登记信息安全。根据《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关于夫妻一方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的规定,《办法》在第二十六条中明确权利人配偶可以按权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