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漳州芗城区将征收两大地块,总面积5.4公顷。
今天,芗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称,将征收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南地块,以及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北地块。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芗征预公告【2023】15号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南地块;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北地块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 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南地块3.1152公顷;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北地块2.3232公顷。
2.征地范围:石亭街道埔尾社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石亭街道埔尾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南地块;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北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5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月6日开始由石亭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具体实施单位为石亭街道办事处,由石亭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
1.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南地块用地范围图
2.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北地块用地范围图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来源:芗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