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间
自2023年12月25日7时起,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限行区域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方式
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
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
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以下车辆除外
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
▶引导过境重型运输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重点用车大户减少运输车辆。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物流园区等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作业机械。
▶限行通知
12023年12月25日7时石家庄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