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12月25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显示,此前《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简称《通知》)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将原有《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根据今年4月24日该中心发布的《通知》,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通知》自5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止。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