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日期间进行年终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2月28日至29日柜面暂停办理异地转移业务,12月29日17:00前清理完毕所有异地转移在途业务(含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接收的异地转移申请)。元旦假期(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的异地转移业务于2023年1月2日办理。
(二)决算期间,除贷款申请业务正常受理外,柜面、手机APP及网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发放等各项资金结算类业务。
(三)请各单位在2023年12月27日前及时申报和缴纳公积金款。为确保资金核算准确,各缴存单位在12月28日至31日期间转入的公积金款不予入账,并原路退回。
(四)决算期间,各项业务咨询不受影响。
业务咨询电话:
广安管理部:0826-2339182
前锋管理部:0826-8387001
华蓥管理部:0826-4835181
岳池管理部:0826-5239890
武胜管理部:0826-6251380
邻水管理部:0826-3230453
高竹新区专窗:0826-3782666
(五)2023年1月2日起,各项暂停办理的业务恢复运行。
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相互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 |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 张巧灵
审核 | 杨斯宇
监制 | 谭春林
版权所有©武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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