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湾财社讯 12月2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并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科汇股份,时任董事长徐丙垠,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朱亦军,时任总经理颜廷纯、王俊江,时任董事会秘书秦晓雷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科汇股份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以及科汇股份(688681)披露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2021年6月以来,公司未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准确披露募集资金账户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是政府补助事项披露不及时。2021年7月,公司收到有关部门关于1000万政府补助的批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8.18%;2023年,分别收到软件退税金额106.80万元和109.07万元,分别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4.38%和14.68%,上述补助与收益相关,但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政府补助事项。
三是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1月31日与薛永端分别签署《提升中压配网单相故障处理效能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技术开发合同》《合同变更协议》,交易金额分别为108.50万元、38.50万元。上述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薛永端担任公司董事,且交易涉及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