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周报(第111、112期)丨启迪环境子公司浦华开封水业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上市公司驰援甘肃受灾地区

新闻资讯2023-12-27 00:09:34橙橘网

ESG周报(第111、112期)丨启迪环境子公司浦华开封水业受到环保部门处罚,上市公司驰援甘肃受灾地区


环境(Environment)

1、国家能源局: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

12月21日,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2024年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水平,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瞄准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推动科技与产业融通衔接,扎实开展能源标准化工作,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着力打造能源科技创新高地。落实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持续推进能源法治建设,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能源治理能力水平。大力加强民生用能工程建设,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能需求。

2、《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正式发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到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2021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到2030年,工业锅炉产品热效率较2021年提高3个百分点,平均运行热效率进一步提高。《方案》重点从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开展存量锅炉更新改造、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以及完善锅炉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保障体系4个方面,安排部署12项重点任务。目前,我国共有锅炉约32万台,年消耗能源约20亿吨标准煤,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

3、工信部印发《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近日,工信部印发《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到2025年,完成制修订50项以上绿色低碳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初步完善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强化基础通用和关键核心标准研制,着力补齐通信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亟需标准。加快产品能效、节能评估等节能标准,回收利用、再制造等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和服务管理等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等绿色制造标准的制修订,实现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建立统筹、协调、完善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有效支撑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工作深入全面实施。

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方案》。到2025年底,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全面建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快递包装要求全面落实,快递行业规范化管理制度有效运行,电商、快递行业经营者快递包装减量化意识显著提升,大型品牌电商企业快递过度包装现象明显改善,在电商行业培育遴选一批电商快递减量化典型,同城快递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比例达到10%,旧纸箱重复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5、启迪环境(000826.SZ):子公司浦华开封水业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12月18日,启迪环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浦华(开封)水业有限公司(简称“浦华开封水业”)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重大事项报告。浦华开封水业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对浦华开封水业作出罚款人民币27.072万元的行政处罚。

6、COP28亚布力论坛落幕,共同落实《巴黎协定》的雄心行动倡议

近日,在COP28蓝区中国角,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携手中科创星等机构主办“可再生能源与人类经济增长新范式”“共同落实《巴黎协定》的中国企业角色”等主题边会。

在“可再生能源与人类经济增长新范式”边会上,亚布力论坛社会责任委员会主席、德龙集团董事长、新天钢集团董事长丁立国正式发布和宣读了《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共同落实〈巴黎协定〉的雄心行动倡议书》,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这一国际舞台,发出中国企业家的声音。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上海医药(601607.SH):因垄断被罚没4亿余元

近日,上海医药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生化收到上海市市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市监局认为,一生化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公平高价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上海市市监局决定责令一生化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38亿元,并处2022年销售额3%的罚款,总计1.24亿元。

2、诚志股份(000990.SZ):拟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成思危基金)捐赠200万元

12月12日,诚志股份公告,公司为支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推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师教育和教育科学建设,拟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成思危基金)捐赠人民币200万元。

3、冠农股份(600251.SH):子公司拟向轮台县策大雅乡捐赠不超过1000万元

12月12日,冠农股份公告,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疆红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货币资金方式逐步向轮台县策大雅乡捐赠不超过1000万元用于支持其美丽乡村建设,同意授权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具体实施。

4、闽发铝业(002578.SZ):拟向南安市慈善总会捐赠130万元

12月15日,闽发铝业公告,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南安市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130万元。

5、中信证券(600030.SH):捐赠200万元驰援积石山

12月19日,针对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中信集团携手中信证券向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捐赠200万元紧急驰援一线,为灾区提供棉被、清真食品、生活保障箱等应急物资。

6、贵州茅台(600519.SH):向甘肃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1500万元用于抗震救灾

12月19日,贵州茅台公告,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向甘肃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1500万元用于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抗震救灾工作。

7、涪陵榨菜(002507.SZ):拟向甘肃受灾地区捐赠榨菜、萝卜等物资共计5347件

12月21日,涪陵榨菜公告,公司拟向灾区捐赠榨菜、萝卜、榨菜酱等物资共计5347件,用于支援甘肃受灾地区紧急救援工作。

8、紫金矿业(601899.SH):子公司向甘肃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1000万元

12月21日,紫金矿业公告,下属子公司陇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向甘肃省慈善联合总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抗震救援、灾后重建等工作。

9、山西汾酒(600809.SH):拟向甘肃省地震灾区捐款1000万元

12月21日,山西汾酒公告,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通过汾酒公益基金会向甘肃省红十字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甘肃积石山地震灾区抗震救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救援队伍及志愿者支持、灾后重建等工作。

10、艾比森(300389.SZ):拟向艾比森公益基金会捐赠400万元

12月22日,艾比森公告,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简称“艾比森公益基金会”)捐赠400万元人民币,用于扶贫济困、救孤助残,资助赈灾救援,资助教育事业的发展等公益项目。公司完成本次向艾比森公益基金会捐赠后,2023年对其累计捐赠金额将达580万元。

11、招商公路(001965.SZ):拟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1100万元

12月22日,招商公路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人民币1100万元,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应急赈灾等公益活动。

12、VR眼镜“打卡返现”承诺难兑现,爱奇艺(IQ.O)等遭约谈

12月20日,据“河北省消保委”消息,去年,“爱奇艺奇遇 VR 眼镜”相关方在京东、天猫等平台组织促销活动,声称连续打卡成功后返代金卡,但是部分消费者反映打卡成功后代金卡迟迟不能兑现。近日,北京、天津市消协、河北省消保委联合约谈爱奇艺、京东以及青岛梦想绽放科技有限公司。约谈会上,三家公司分别对该事件的成因和应对措施进行了阐述。京津冀消协组织希望三家公司高度重视,尽快书面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京津冀消协组织将视情采取措施,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中国重工(601989.SH):信披违规,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2月20日,中国重工公告,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中国重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多计利润10711.29万元,2020年少计利润12200万元。上述事项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姚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2、春兴精工(002547.SZ):实控人因内幕交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2月15日,春兴精工公告,根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孙洁晓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公司实控人孙洁晓自2018年7月起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上述判决系孙洁晓的个人事务,不会影响孙洁晓股东权利的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影响。

3、恒宝股份(002104.SZ):虚增营业收入,被责令改正

12月14日,恒宝股份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恒宝股份董事长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徐霄凌、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4、国泰君安(601211.SH):一营业部因微信群问题被警示

12月15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金川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营业部自2021年9月起建立了三个客户服务微信群,但未按照内部制度规定进行报备,群内发布的信息未经合规人员、营业部负责人审核。

上述情形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存在不足,未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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