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津贴哪些人能领?(附发放标准)

新闻资讯2023-12-27 17:01:33橙橘网

长沙工伤津贴哪些人能领?(附发放标准)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包含伤残津贴在内的相关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赔付标准: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本文标签: 伤残  津贴  用人单位  工资  工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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