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28日,江苏徐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实施人才购房支持政策。对符合《深入实施“彭城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攀峰”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4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24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400万元。
创新创业人才、社会事业高端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3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18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
急需紧缺产业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2倍,即单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双方申请的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对40周岁(含)以下首次在徐州市企业就业的博士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按照《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券抵扣首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以叠加。
企业全职引进的正高、副高(高级技师)、中级(技师)职称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徐州市区青年人才购房券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购房券抵扣首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此外,《通知》明确,江苏省内缴存职工在徐州市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同时,扩大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合作银行范围。在已有8家业务合作银行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南京银行、徐州农商行、苏州农商行、莱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实现委托贷款银行此项业务全覆盖。购买法拍房纳入徐州市公积金组合贷款受理范围。
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