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8日电 28日,英飞拓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英飞拓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
公司2019年至2020年部分收入核算与业务基础不匹配,2020年部分应收账款虚构收回,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自愿性信息披露未保持一致性和持续性
2019年,公司自愿披露2份业务合同的签署情况,涉及金额4.85亿元。公司直至2022年上半年始终未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履行进展,信息披露未保持一致性和持续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来源: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英飞拓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英飞拓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英飞拓是一家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建设和运营服务商。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约9.87亿元,同比减少2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3.75亿元。
二级市场上,英飞拓股价震荡下跌,截至12月27日,年内跌超25%。(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