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发布消息,12月28日,深圳市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集中开工。
本次集中开工共有13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福田区2个项目、南山区2个项目、宝安区2个项目、龙岗区2个项目、龙华区2个项目、坪山区2个项目、光明区1个项目,总用地面积17.7万平方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75.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25亿元,房源合计1万余套,项目周边交通、教育、商业等配套较为完善。
“十四五”以来,深圳已建设筹集了各类保障性住房约49万套(间),其中,2023年建设筹集了18.9万套(间)。
那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到底是什么?哪些人可以申请?据了解,今年8月25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一项重要的指导意见——《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14号文),旨在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重点是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在保障对象方面,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房。如果是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配售方案方面,“14号文”提出,保障房将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按保本微利原则,公平公正配售。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士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
同时,保障房必须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房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房不得长期闲置。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由各地政府按规定予以回购。
自“14号文”出炉后,深圳在配售型保障房的规划与建设上已经开始行动。今年11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公布的关于宝安区“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06-1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中显示,首次出现了“为支持首批配售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相关公告,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为支持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片区配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依职能开展[机场东地区]法定图则06-11地块规划调整工作,将06-11地块拆分为06-11-01、06-11-02两个地块,其中,06-11-01地块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随后在11月29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包括龙岗区宝龙街道在内的8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批量招标)的招标计划信息。变更记录显示,该项目的原招标项目名称为“深圳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工程(批量招标)”。
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