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8日电 河北证监局网站28日通报,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等四大问题,ST恒隆港、周革及曹嘉哲被警示。
河北证监局网站截图
河北证监局查明,ST恒隆港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21年4月26日,公司董事长周革与唐山市开平汇金村镇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由公司及子公司唐山海港恒远装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恒远”)对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38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最近一期)的15.71%。公司未对上述担保事项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直至2022年12月进行补充披露。
三、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信息
2022年6月30日,公司董事长周革收到因其个人债务违约引发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周革等人自判决日起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律师费,公司及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涉案金额392.26万元,占公司2021年净资产绝对值的47.77%。公司未对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及时对外披露,直至2022年12月进行补充披露。
四、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
ST恒隆港及子公司海港恒远分别于2021年7月、2022年1月,2022年5月存在3笔银行借款到期未偿还,涉及金额970万元,占公司2021年净资产绝对值的118.14%。公司未及时对上述债务违约进行披露,直至2022年4月、2022年12月分别进行补充披露。
河北证监局指出,ST恒隆港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董事长周革、时任董事会秘书曹嘉哲未按照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周革对上述违规事项均负有责任;曹嘉哲自2016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对第三项、第四项违规事项负有责任。根据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ST恒隆港、周革及曹嘉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连发17条风险提示公告 或被终止挂牌
ST恒隆港12月25日风险提示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并已于今年5月4日起停牌至今,后续将继续停牌。
公告截图
公告提到,ST恒隆港未能在2023年4月28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因ST恒隆港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未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由于存在上述事项,ST恒隆港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显示,今年5月4日至今,ST恒隆港已连发17条风险提示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截图
公告还提到,ST恒隆港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8月1日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周革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ST恒隆港主营业务为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总市值目前定格在停牌时的2929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