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江门各小区!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更多新规影响你我

新闻资讯2024-01-01 22:38:53橙橘网

事关江门各小区!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更多新规影响你我

来源:特色江门

更多江门突发事件记得点击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新规

近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贯彻<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江门将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01

管理原则

(一)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实行“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原则,由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和规划条件配套建设。

(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市人民政府出让的商住用地住宅小区配建的幼儿园,由市教育局负责接收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出让的商住用地住宅小区配建的幼儿园,由属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负责接收管理。

相信不少家长都会关心

幼儿园是公办还是民办

新规明确了

办学性质是公办幼儿园

02

住宅小区规模与建设配套幼儿园要求

市教育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收到移交申请后,确定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资产持有、使用单位。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须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含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普通高等学校等集体经济组织举办的公办幼儿园)。

每4500人或以上人口区域内(每户按不低于3.2人计),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每班按30座计)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超出1.2万人的住宅小区应分设2所以上的幼儿园。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适当预留车辆停放的空间。

或许会有街坊疑惑

如果小区达不到建设幼儿园的要求

小区的孩子上幼儿园该怎么办?

住宅小区开发总量不足4500人(每户按不低于3.2人计)的零星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保障性住宅项目和旧城改造项目,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生源数量,应按照住户千人学位数 不低于40座以及幼儿园服务半径 等要求,结合实际另行规划、建设幼儿园。

另外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

戳图了解更多


江门更多新政

2024年1月

我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江门市政府印发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通告》明确了禁行区域范围及豁免对象、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界定、执法检查的依据和主体。

我市修订江新联围大堤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江新联围大堤的管理,增强大堤的防洪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江门市政府印发了《江门市江新联围大堤管理办法(修订)》,自2024年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21日。《办法》适用于江新联围大堤范围内从事建设、作业及河道堤防管理等活动,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堤管理单位职责,规定了大堤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的禁止行为和罚则。

我市医保政策有新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决策权限清晰合规、制度体系统一规范、保障标准合理均衡的目标,江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办法》明确了我市基本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医药服务管理、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相较于2017年的版本,《办法》主要调整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异地就医待遇政策、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等。

“政银保”融资项目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为充分利用我市“政银保”政策资源,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江门市“政银保”融资项目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细则》提出,对通过“政银保”融资项目进行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企业(含数字化服务商)的贷款利息给予补助。

全国新规


来源:江门政府网、人民日报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