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日电 因坏账准备计提不审慎等,深水海纳及3人收监管函。
深水海纳公告截图
深交所监管函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近日下发的《关于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69号)和《关于对李海波、肖吉成、秦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0号),经查,深水海纳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坏账准备计提不审慎。公司未对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未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的影响和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情况对相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二是部分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部分工程项目的履约进度计算不准确、计划成本更新不及时,导致相关收入核算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二条及相关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对运营项目的技术服务费计提不充分,导致相关成本核算不准确。
三是特许经营权摊销不准确。公司部分PPP项目分别确认主项目与附属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但个别附属项目无法独立收取费用,未与主项目在相同期限内进行摊销,导致特许经营权摊销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及相关应用指南的规定。
深交所认定,深水海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海波、时任总经理肖吉成、财务总监秦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2条的规定,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023年12月29日,深水海纳公告,因存在上述3项违规行为,公司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李海波、肖吉成、秦琴3人被出具警示函。
深水海纳当时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责令改正》《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责令改正》《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合规意识、业务能力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有效性,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深水海纳表示,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水海纳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中国生态环境智慧治理综合服务商,工业污水处理企业,战略聚焦工业污水处理、优质供水和新能源领域,整合智能装备、新材料、水处理药剂等产业链业务,搭建智慧水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系统化解决方案,累计在全国建设/运营800余个环保水务项目。
财务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深水海纳实现营业收入3.38亿元,同比下降1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596.64万元,同比下降246.20%。
二级市场上,1月2日,深水海纳低开高走,收涨1.42%报11.39元,最新市值20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