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号
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对马营村小学南侧路西段等十六个地块依法实施征收,区政府拟进行收储。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现将本次征收地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征收范围
1、马营村小学南侧路西段,位于平旺乡马营村,面积约1.1141公顷。东邻马营村道路,西邻东华御苑小区,南邻南环西路,北邻马营村村委会。
2、马营村小学南侧路东段,位于平旺乡马营村,面积约0.7659公顷。东邻马营村道路,西邻东华御苑小区,南邻南环西路,北邻马营村村委会。
3、星湖世家南侧路西段,位于平旺乡马营村、三井村、时庄村,面积约0.7625公顷。东邻旺泉路,西邻现状地物,南邻现状地物,北邻星湖世家珑园。
4、星湖世家南侧路东段,位于平旺乡马营村,面积约1.0271公顷。东邻现状地物,西邻旺泉路,南邻现状地物,北邻星湖世家锦园。
5、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南侧横六路,位于平旺乡三井村、口泉乡甘河村,面积约6.5778公顷。东邻现状地物,西邻现状道路,南邻和福街,北邻南环西路。
6、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南侧纵四路,位于平旺乡三井村,面积约0.4716公顷。东邻耕地、现状地物,西邻耕地、现状地物,南邻和福街,北邻现状地物。
7、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南侧横六路支线,位于平旺乡三井村,面积约1.4721公顷。东邻耕地,西邻现状地物,南邻现状道路,北邻三井村居民点。
8、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南侧纵六路,位于平旺乡三井村,面积约1.2036公顷。东邻馨茂学校,西邻耕地,南邻现状道路,北邻现状地物。
9、吾悦华府南侧横一路,位于平旺乡时庄村,面积约0.6515公顷。东邻耕地,西邻现状道路,南邻耕地,北邻吾悦华府。
10、大庆西路南侧纵四路,位于平旺乡时庄村,面积约0.6382公顷。东邻现状地物,西邻现状地物,南邻现状地物,北邻大庆西路。
11、大庆西路北侧平旺二路,位于平旺乡平旺村,面积约2.8549公顷。东邻现状地物及居民点,西邻平旺村居民点,南邻大庆西路,北邻同泉东路。
12、大庆西路北侧平旺一路,位于平旺乡平旺村,面积约0.7742公顷。东邻宏洋同煤城,西邻龙海寺及居民楼,南邻大庆西路,北邻平旺村居民点。
13、大庆西路北侧平旺横一路,位于平旺乡平旺村,面积约3.2947公顷。东邻现状地物,西邻同泉东路,南邻居民点及现状地物,北邻居民点及现状地物。
14、大庆西路北侧平旺三路,位于平旺乡平旺村,面积约0.8438公顷。东邻现状地物,西邻现状地物,南邻大庆西路,北邻现状地物。
15、大庆西路北侧平旺四路,位于平旺乡平旺村,面积约1.0823公顷。东邻现状地物,西邻现状地物,南邻大庆西路,北邻现状地物。
16、吾悦广场周边道路及绿化带,位于平旺乡时庄村,面积约2.6461公顷。东邻大忻线,西邻同煤棚户区4#连接线,南邻南环西路,北邻居民点及现状地物。
地块的实际征收权属、面积、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结果为准。
二、征收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云冈区平旺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
三、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评估标准执行。
四、公告时间
上述征收范围公告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
五、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后,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六、在法定期限内未腾清净地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公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八、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来源:云冈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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