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风光 视觉中国 资料图
10月11日,浙江省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共计五大方面二十条政策。
在稳定和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新政提出,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全面放开原限售住房限制政策。
按照政策解读,《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支持满足购房者“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合理住房需求,激发市场活力,降低改善性群体的购房资金压力,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不过,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同时,新政显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鼓励各地根据区域市场实际,延续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
在加大信贷金融支持方面,新政提出,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优化首套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各地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选择商业按揭贷款的,可给予一次性财政贴息。
此外,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
提升行业营商环境方面,优化价格备案制度。各地根据项目去化情况及市场接受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一县一策”“一镇一策”“一项目一策”,制定差异化定价机制,适度调整备案价。
在全力支持“保交楼”方面,政策提出,压实属地责任。属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交楼”主体责任,向社会公开承诺“每个楼盘不烂尾、每个项目保交付”,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对重点项目制定并落实“一楼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