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答疑 | 1月高频问题解答

新闻资讯2024-01-03 20:28:33橙橘网

小金答疑 | 1月高频问题解答

- 小金答疑 -

2024年第1期


缴存业务

Q1:单位缴存职工如何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成都?

答:

职工与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将其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渠道及相关资料:

1.职工本人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发起转移申请;

2.职工本人通过微信、支付宝、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APP搜索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发起转移申请;

3.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4.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成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职工身份证件复印件,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贷款业务

Q1:我将异地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办理转入成都后,申请成都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

缴存职工因变更公积金缴存中心、办理了转移接续的,对应转移资金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或通过互联互通渠道查询到的缴存提取明细,按原缴存提取实际入账时间计算贷款额度。

Q2:成都市无房,在其他市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没有结清,算首套还是二套?如果结清了,算首套还是二套?

答:

需要将其他市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结清后,符合其他申请条件,且在成都市无房的,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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