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关注
在昨天节目中,我们为大家讲述了临漳县名仕达小区8号楼业主王先生在告知原房主刘先生前去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发现房屋契税发票与房屋门牌号对不上导致无法办证的问题。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购买的这套二手房,是原房主刘先生十几年前拿着8号楼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的缴税,可税务局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当年留存的档案发现,当时刘先生提供的就是2号楼合同并有刘先生的签名。对于这件事,我们也从临漳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齐股长那里得到了印证:档案资料里确实有刘先生在2号楼房屋合同上的签名。
这就奇怪了,难不成另有隐情?
开具契税发票的流程为何?是不是当时哪个环节工作人员出现了失误?齐股长说,一般情 况下,他们都会按照正常流程审核房主身份证、购房合同等资料,确系一致才会为业主办理缴税手续。
临漳县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齐股长:业主缴税的所有材料,我们都是看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才会收费。这些材料都是刘先生提供过来的,刘先生说不是他签字的合同,难道是我们税务人员从别的地方拿来的合同?难道是我们税务人员编的?
对于齐股长的说法,原房主刘先生并不认同。
原房主刘先生:当时我购买的就是8号楼1单元201房子,办理缴税时,税票我根本没细看,但上面确实是我本人签字,可这份2号楼购房合同并不是我签的字。我看过那份合同,上面明显不是我的字迹,那份合同我也从来没见过。我明明买的是8号楼房子,为什么要伪造一份2号楼合同替2号楼业主缴税?再说合同都盖着公章,我能伪造吗?伪造合同是违法行为。如果2号楼那套购房合同是我的,契税是我交的,那2号楼的房子是我的吗?
这份合同从何而来?对于刘先生所说,齐股长又作何回应?
临漳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齐股长:我们都是依群众申请办理的契税手续,不可能手续不齐就收费,也不可能给纳税人补充一个合同,我们这都有留存资料档案。
齐股长非常肯定地表示,他们依群众申请办理缴税的流程非常严格。对于档案里这份合同从何而来,现在双方各执一词,似乎都在自证清白。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刘先生网签备案的合同房号究竟为何?2号楼这份合同上为何会出现刘先生的名字?这一系列谜团都等待我们做进一步了解。明早《清晨热线》节目中,请继续关注记者调查连续报道:消失的契税(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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