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明珠单位卡怎么办理
1、单位办卡人首先领取并填写《集体办卡(充值)申请表》,并按申请表的金额将款交给办卡充值点工作人员(每卡押金30元,第一次定额充值最低20元,共计50元,押金及充值款分开付款)。
2、办卡充值点工作人员按申请表及缴付的款额审核后开具收据。
3、单位办卡人自缴款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后持《取卡凭证》到原缴款的办卡充值点领取明珠公用卡和卡号对照单,同时领取《集体充值明细表》,以备下次充值使用。
4、单位办卡人将明珠公用卡取回后,要在《集体充值明细表》中详细记录持卡人姓名和卡号;下次充值前将每张卡的充值额在《集体充值明细表》中填写清楚,核对准确。
5、办卡人领取明珠公用卡后,可通过充值点内设置的查询机核实卡内金额。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所属办卡、充值网点:
青泥营业所 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电话:83622543
南石道街营业所 西岗区长春路335号-2 电话:82494772
锦绣营业所 沙河口区锦绣路64号 电话:86828396
解放广场营业所 沙河口区五一路88-3号 电话:84612878
台山营业所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475号 电话:8432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