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
日前发布
《安庆市2024年第3批次城镇和村庄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总面积2.7042公顷
涉及老峰镇新桥社区、新丰社区、
秦潭村,龙狮桥乡余桥社区境内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
安庆市2024年第3批次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位于老峰镇新桥社区、新丰社区、秦潭村,龙狮桥乡余桥社区境内,征收土地总面积2.7042公顷,其中农用地2.4107公顷(含耕地0.4722公顷)、建设用地0.2935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此次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勘测结果并报省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征收目的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公共事业等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居)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拟征土地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居民小组进行张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告或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本公告公示10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6-5321109
|来源: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吴玉婷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终审:蒋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