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迎来重要突破。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推出8条改革举措,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不动产继承登记“办证难”,公众苦之久矣。尽管我国关于不动产继承的法律制度相对完善,但程序之繁琐、流程之严格,也是有目共睹、路人尽知。
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专门提到,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存在亲属及继承关系证明材料获取难、继承材料真伪审查难、询问工作开展难、登记错误导致赔偿风险大等,也确实时常受到非议,一时又不易破解的难题。
有恒产者有恒心。所谓恒产者,并非是指不动产的权属关系万世不移,而是指关于不动产的系列法规制度,应有利于权属规范继承、有序流转。如果任由不动产继承登记“梗阻”“冰冻”,势必增添公民民事行为综合成本,进而影响相关主体活动积极性,从而影响广大公众获得感,而不动产非正常流转,也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审视有关部门出台的8条改革措施,最大一个亮点,就是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根据有关法规,继承材料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查验,过于抽象的规定,使得查验过程步履艰难。根据通知,简化材料查验方式,区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受遗赠等不同情形,明确参与查验的人员,特别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等无需到场情形,为材料查验“解绑”减负,为办理提速加档。
通知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拿起创新之剑劈开程序“死结”。通知明确,对于实践中确实难以获取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地方可在明确适用情形、核实方式和失信惩戒规则等基础上,以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由此开辟了另一条捷径,方便了众多申请人。
通知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注重刀口向内,提高服务效率和工作质量。以全面推进“全程网办”为例,着力提升高频事项全程网办率,推广应用电子证书证明,完善信息在线查询服务。在创新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上,推行“交地(房)即交证”“抵押即交证”,这些都是公众翘首多年的改革动作。在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上,推动服务企业改制重组,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拿出了富有诚意的“真金白银”。
房产登记的本质是政府服务,公民、企业买卖、抵押、继承房产,应该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