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审判执行是一项“守心”工程,镇江法院坚持把“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验办案质效的首要标准,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增添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金字招牌新亮色。一起来看看镇江法院能动执行巧结民生案↓↓↓
刊发于2月27日江苏法治报
预分割预解封 打破“房地一体”动弹不得的司法僵局
镇江法院助百名购房人顺利拿证
安居乐业,民生之本。白某某等200名购房人先后购买某置业公司开发的某楼盘预售商品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但在项目完工后,满怀期待的购房人却办不了产权证。镇江中院、镇江经开区法院与地方政府通力配合、有机对接,在不动产管理部门积极作为下,预分割案涉土地使用权,助力百名购房人顺利拿到产权证。
原来,房产开发期间,该楼盘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某置业公司名下,未进行产权分割。2019年5月,某置业公司身陷债务纠纷,登记在其名下的上述土地使用权被法院查封,案涉房产因所属土地使用权被查封而不能办理相关产权登记。
一边是付完全款却拿不到房产证的买房人,一边是需要查封土地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问题楼盘”过程中,又存在购房者、建设企业、各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方,案外人购房者需对各轮查封逐次提出执行异议才能实现全部解封目的,厘清彼此权利顺位、及时兑现合法权益变得漫长无期,既浪费司法资源、又增加当事人诉累。
如何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共赢?“预分割、预解封”是良方,府院联动是关键。一方面,镇江中院、镇江经开区法院与地方政府通力配合,预分割案涉土地使用权,打破“房地一体”动弹不得的司法僵局,使执行工作有继续推进的切口。另一方面,法院援法而动主动指引,引导购房人合理提出异议诉求、向各查封债权人释明法律适用,及时解除,轮后查封,推动执行工作高效开展。
记者了解到,此次依法预分割解封相应土地使用权,保障了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实现一次解封、终局解决的办案效果,减少400多件衍生执行异议案件,极大减少群众诉累,赢得群众点赞。
该起创新执行案件引起多家媒体关注报道
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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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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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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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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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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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夏 蕾
校 对:屈 源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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