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

三农助农2024-01-27 10:35:10未知

山西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

  近日,省物价局公布《山西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当生猪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我省将适时对生猪市场价格进行调控。

  猪粮价格比值: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

  目前,我省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价格比值约为6∶1;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是指畜牧业管理动态监测点的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月同比变化率在-5%至5%之间属正常水平,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

  将猪粮价格比值6∶1和8.5∶1作为预警点,低于6∶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

  当猪粮价格比值连续一段时间(原则上为六周)分别处于蓝色区域或黄色区域或红色区域时,省政府在判定生猪市场价格属于三级或二级或一级波动后,相应地分别及时启动三级或二级或一级响应机制。

  此外,启动一级响应时还要根据情况,适时发放因生猪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的救助补贴。

本文标签: 山西省  缓解  生猪  市场价格  周期性  波动  调控  预案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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