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贷!因生产假兽药被判6年、罚50万、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

三农助农2024-03-06 18:29:21佚名

严惩不贷!因生产假兽药被判6年、罚50万、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

  杨某坡系河南邦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利用河南邦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通过其与合伙人王某杰(在逃)开设的河南品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销售。据杨某坡供述,其长期在生产的驱虫类兽药产品中非法添加其他物质,并进行销售,在其看到相关新闻报道后,就立即采取召归不合格产品、销毁主要证据等措施,掩盖违法犯罪行为。加之该案件光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很大,全省各级畜牧兽医执法机构上下联动,团结协作,克服重重艰难,最终查实杨某坡违法事实。

  经查,杨某坡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有标称“河南邦达科技有限公司” 驱虫散、鹤草酚,标称“河南品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印楝素可湿性粉剂(克蝇净)和三无产品虱满净等驱虫类产品,经检测以上产品均含有非法物质,且销售金额硕大,涉嫌刑事犯罪,畜牧兽医执法机构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并成立联合专案组,专门查办该案。

  省、新乡市、原阳县三级畜牧兽医执法机构会同原阳县公安机关,先后两次组织5个调查组,分赴7个物流公司、杨某坡焚毁假兽药地点、包材供应商、发货量较大的五个省辖市进行调查取证。对涉及的13个省均发了协查函。10月11日至25日,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新乡市畜牧兽医执法支队和原阳县公安局联合调查组,先后赴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廊坊市固安县、永清县;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沈阳市辽中区等地开展调查。经过深入系统调查,查实了杨某坡及其合伙人王某杰(在逃)的犯罪事实。

  2018年2月,省畜牧局依法吊销河南邦达科技有限公司兽药生产允许证。

  2019年3月,经原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杨某坡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吞涮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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