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三农助农2024-03-24 21:26:39佚名

十三五时期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十三五时期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1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2010年-2015年,共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3928个,其中生猪示范场1657个,带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场。

  进一步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引导畜牧业生产走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路子。

  2 畜牧业绿色发展现范县创建活动

  2016年启动,以生猪、奶牛、肉牛、肉羊、主产县为重点,兼顾蛋鸡、肉鸡主产县,“十三五”期间准备均匀每年创建40个,累计创建200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现范县。

  以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整县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3 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

  2010-2015年,中央财政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搀扶项目,每个项目补助50-100万元。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支持对象为生猪出栏5000-50000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生产改造和产业技术提升。2016年纳入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4 良种补贴项目

  2009年开始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对购买使用优良种猪精液进行品种改良的养殖场户赠予补贴。2016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启动优秀种猪补贴。

  5 良种工程项目

  1998年开始实施良种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新品种(配套系)选育项目建设等,同时对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的遗传资源保护场、生产性能测定中央、遗传评估中央、种公猪立等项目予以支持。

  6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2007年开始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踊跃性。

  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辞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赠予支持。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大县生猪生产、流通等环节。

  7 能繁母猪保险政策

  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原则上应保尽保,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占50%,地方财政占30%,养殖场户占2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中央财政占80%,养殖场户占20%。

  8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

  2014年开始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2016年实施范围包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0个省。

  研究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引导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粪便资源化利用机制。

  2016年纳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

  (本文节选自第十四(2016)中国猪业发展大会上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处长左玲玲女士作的“我国生猪生产现状及发展思路”主题报告)(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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