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婚姻证明(如有)原件和复印件
子女关系证明(如有)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需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提供,且确保复印件的清晰、完整和可辨认性。
:如需办理他人户籍证明,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证明申请办理地点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
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
以上材料为常见所需,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地区而有所差异,办理前最好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网站,以确保提供正确且齐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