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茶执法,又称茶水法,是清朝时期广东官场威慑犯罪和贪污的一种特殊手段,具体操作为要求对方喝上一杯红茶,如果茶水变浊,则被视为败诉,如果茶水不变色,则被视为无罪。
红茶执法的发明地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广东省汕头市,另一种是福建省福州市。其中以福州市的说法更为广泛流传。
据传,清朝嘉庆年间,福州的一位官员在处理案件时,认为传统的审讯方式过于粗暴,于是便想出了用茶水来判断判决的方法。这个方法不仅减少了人身伤害,而且准确率较高,得到了很好的效果。后来这个方法逐渐在福州和周边地区传播开来,成为当地普及的一种判案方式。
至今福州市仍保留着红茶执法的文化遗产,每年还会举办红茶执法文化节,以此纪念这一特殊的审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