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甲方(销售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购买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销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下列货物达成如下合同:
一、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
二、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交货,甲方应于货物发出之日起做好货物保管和保险工作。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
1、货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生产,并符合质量标准。
2、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七天内全额支付货款给甲方。
2、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全额支付货款,则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1%/日加收滞纳金。
五、货物的保管和保险:
1、自交货之日起,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防止货物受损、丢失或滋生损失。
2、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按照西平价值的2%购买货物保险,保险期限自货物发出之日起至乙方收货日止。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按照约定的数量和质量交货,则应按照未交货物的5%/日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
2、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全额支付货款,则应按照未支付货款金额的1%/日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
3、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政府政策因素而导致的合同变更、解除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其他原因导致违约或合同变更、解除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双方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因素等原因造成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先到先得。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
2、乙方营业执照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