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级调研员是新《公务员法》执行之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后,晋升的职级。公务员职级并行从高到低,分为一、二级巡视员、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一二级科员,四级调研员是其中一个职级。
2、调研员原为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相当于副处级,调研员相当于正处级,但其级别分别比副处级、正处级低半级。新《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一至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原来非领导职务存在时的正处级、调研员、副处级、副调研员。因此,四级调研员相当于原来的副调研员。而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副调研员套改时,也是直接套改为四级调研员的。
3、按原来的规定,晋升副调研员,必须担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而晋升四级调研员,则需要乡科级正职或者一级主任科员晋升两年以后。初级套改,原来的主任科员套改为二级主任科员,如果其任职主任科员的时间满4年以上,理论上就可以晋升四级调研员:其中两年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四年后晋升四级调研员。当然,这只是理论上成立,还要受单位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