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具体申请时间:2023年11月25日前。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可在次年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特扶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文成户籍;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4.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5.现无存活子女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6.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二、申请程序和材料
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三、扶助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政府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政府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四、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退出奖励扶助金发放
1.本人死亡的;2.发生再生育、再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的;3.户口迁移出本县的;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
申报详情,请咨询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卫计办),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举报。
各乡镇联系电话
大峃镇 | 59008916 |
珊溪镇 | 67735120 |
玉壶镇 | 59000030 |
南田镇 | 59005106 |
黄坦镇 | 59028959 |
巨屿镇 | 67701259 |
峃口镇 | 59025851 |
西坑镇 | 59028531 |
百丈漈镇 | 67781234 |
铜铃山镇 | 59008871 |
二源镇 | 67757356 |
周壤镇 | 59007838 |
周山乡 | 67717111 |
平和乡 | 59025909 |
公阳乡 | 59008513 |
双桂乡 | 59003656 |
桂山乡 | 59006216 |
来源:文成县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