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及时限
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县级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之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审核本地户籍人员异地提出的申请,审核审定流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外地人员申请时,受理地将信息录入系统并于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申请人户籍地负责审核审定及发放补贴。受理地收到业务属地反馈的办理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