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教育局,2023年10月31日发布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从教荣誉证书和“园丁福卡”申领和颁发工作的通知》,申领范围和对象如下:
在福州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宫、电化教育机构、研究院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从教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在岗教师。
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一)计算从教年限时,按其参加教师工作当年当月起算,至申办荣誉证书当年度8月底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二)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受各种处分的教师,受处分期间仍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四)经组织批准调动,手续齐备,在两所及以上学校任教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
(五)教师退职、辞职、辞退后重新参加工作,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前后任教时间,可合并计算从教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