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 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6日至2005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2023年11月15日(含)前均须取得;
5.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咸阳市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在招聘岗位计划中,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仅限括号内的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专业可以报考。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2023年11月15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3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7. 失信被执行人;
8.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点击查看:2023年咸阳市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硕士(条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