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23技能提升补贴:
一、领取条件:
1.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请。
注意: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也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二、补贴标准:
1、初级: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
2、中级: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 元;
3、高级: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领取时限及次数
1.自2017年起,每年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2023年阶段性规定每人每年最多申领三次。
四、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银行卡;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点击下载)
五、网上办理入口:
电脑端:点击进入
手机端: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智慧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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