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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单位:银川市医保中心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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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报销生育保险执行的是宁政办规发[2019]9号文件。
文件规定:
生育津贴报销是以参保人生育当月所在单位上年度的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再乘以12分之12的公式进行报销,参保人只要保证生育当月参保缴费,生育前连续缴费12个月就可以正常报销,如果生育前只交了1个月就报正常津贴的12分之1,两个月就是12分之2,以此类推,最多报12分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