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修订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管理和事项办理有关规定的公告
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形式,存在新冠疫情交叉感染可能性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县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业务办理安全有序开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参照沧州市政务服务大厅做法,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并修订如下:
一、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检查核验工作,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做好体温测量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所有4月3日以来来盐返盐人员需提供最近两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未出示者暂不可进入。未出沧州辖区但离开盐山主城区又返回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未出示者暂不可进入。14天内去过外地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故意隐瞒行程或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出现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县政务大厅已启用网上预约系统,请您通过盐山县业务预约网站(http://wsyy.xzsp.cangzhou.gov.cn:8088/yanshanyuyue/form.html)或微信公众号搜索“盐山县行政审批局”按照“关于全面开展网上预约线下办理公告”进行预约登记,做到精准预约,错峰办理。除办理业务有特殊要求的,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只允许与办理业务相关的人员进入政务大厅,倡导不携带未成年人进厅。
三、中介机构、行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进入大厅进行业务活动,每个企业应固定2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报备并签订承诺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并佩戴公司发放的工作牌,经大厅安保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厅,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出厅。(报备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防控办;联系电话:0317-6092016)
四、倡导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办理方式办理业务,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行业业务专网或下载“冀时办”APP进行网上申报。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可将材料邮寄至盐山县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盐山县平安南大街199号盐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收件人:办公室,电话:0317-6092166,邮编:061300,邮寄时请注明申报事项)。
五、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隔座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对进入大厅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无故在大厅内逗留者,一律劝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相应调整的,另行通知;驻厅单位对中介机构、行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参照本公告相关措施执行。
盐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4月6日